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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狼一族并没有把无惨放在眼里。

在他们看来,一个由人类转化成的鬼,只活了三百多年,充其量就是个成年的“半妖”。再加上无惨畏惧阳光,白天寸步难行,岂不是连半妖都不如?

就这,有必要让妖狼出动全族办事吗?白犬和人类真是小题大做啊。

长老:既然长狭城和鬼杀队送来了一个月的粮食,那就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们妖狼的实力。如果我们能做到白犬和人类都做不到的事,那我们必在妖界扬名。

妖狼族长:“接下来一个月,以恶鬼和鬼王为狩猎目标。大家——猎个痛快!”

妖狼们嚎叫:嗷呜!

他们当晚出动,开始肃清在武藏大原上游走的鬼。本以为一个“半妖”鬼王的下属多是喽啰,可等真正交上手后,他们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。

鬼会血鬼术,且每只鬼的血鬼术各不相同,能对妖怪造成伤害;鬼能断肢再续,非日轮刀和阳光不能灭杀,这对喜欢肉搏的妖狼来说必是持久战。

幸亏妖狼是团体作战,一发现不对立刻有狼回去取了日轮刀来,这才没翻车。

可经过这一遭后,他们明白抓鬼并非易事,白犬和人类不会无的放矢。恶鬼这东西靠吃人续命,吃的人越多力量越强。也就是说,他们对无惨的推测出了误差,鬼王活了三百多年,吃了不知道多少人,对方或许不弱,还可能很强?

“可是,既然是个强者,为什么要躲躲藏藏?堂堂正正地站出来决一死战不好吗?害怕白犬就算了,为什么还会害怕人类的鬼杀队?

有没有一种可能,这鬼王就是怕死呢?

别说,这鬼东西是真怕死!

妖狼追踪无惨数月,总算在伊豆的汤屋发现了无惨狩猎的踪迹。彼时,无惨正扮作汤屋送酒水的漂亮姑娘,每隔一段时间就靠勾搭男子来狩猎,混得还算滋润。要不是一时得意忘形,路过巷道时把狼崽当作狗崽踹了一脚,或许妖狼还察觉不到他在这里。

在狼崽撕心裂肺的哭嚎中,护短的妖狼们立刻群聚,乍见无惨便大惊失色!

气味是这个气味,可他……不,她是个女人啊?所以鬼王是个女人?你们瞎了吗

?他只是变成了女人!

紧接着,妖狼顺着人声的呼唤看向街道尽头,就见一男子朝无惨挥着手,喊着“美美子酱”妖狼们直接炸毛,他们是第一次围观无惨不要脸的现场啊!

鬼王,一个被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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