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肝妈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豆豆小说网www.kidsi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妖珠是妖力凝成的实体,精纯、珍贵又耐用。

大妖常用它做交易,小妖常用它补妖力,就连人类也常通过以物换物的方式获取妖珠,不是拿去给式神治病,就是拿去锻神兵宝器。

冥加告诉他:“越是血脉尊贵的大妖,凝结妖珠越容易,纯度也越高。所以大妖从出生起天然处于高位,因为他们的血脉就是无尽的宝库。

犬夜叉听了嘴角一抽,破案了,难怪杀生丸出门总是一身轻、从不带包裹,敢情是需要什么就当场搓妖珠买下,完全不差钱。

也就是说,杀生丸袖中无铜板,鞋底也没藏金判。他的身高没作假,就是长得比他高。可恶!血脉、身高、体魄、武力,没一样比得过,他确实不羡慕,可他会酸啊!

犬夜叉发出我吃柠檬的声音:“大妖又不止一个,要是每个都有无尽的财富,那看上同一样东西怎么办?坐下来比谁搓的妖珠多吗?

冥加:一般来说,他们会直接打一架。

犬夜叉:

是他蠢,居然忘了这茬。

不过,大妖即使有不断制造妖珠的能力,他们也不会轻易制造太多的妖珠。”冥加道,很多时候,能伤害大妖的只有大妖,如果人类或小妖怪收集了大量妖珠,那么他们就具备了伤到大妖的能力。

为了血脉传承,也为了族中幼崽免遭伤害,流通在市面上的妖珠不多。数量少就显得珍贵,而珍贵才能换到同样珍贵之物。比如你想要的储物宝具,大概要百来枚妖珠吧?

犬夜叉裂开了:“百来枚妖珠?”天啊怎么这么贵,”我一天只能搓一枚!”这是要逼他手搓妖珠三个半月啊!

没忍住,犬夜叉还是决定挣扎一下:真的不能用金银交易吗?

冥加摊手:“储物宝具是珍品啊犬夜叉!要是用金银就能买到,你都不用打听哪儿有,直接从人类贵族手里抢一个就行了。

确实,人类贵族不缺金银,缺的是稀罕物。若是储物宝具能用钱买,那帮附庸风雅的贵族早就人手一个了。

犬夜叉叹大气:“我明白,妖怪对金银的欲望是不大……”要不是为了母亲和未来的友人,他身上不会带

一个子儿。

冥加赞同道:“是啊,或者说越是活得长久,越不会在乎金银。”

人类将金银当成宝物,是因为他们生命短暂,只能活几十年。即使个别长寿,也最多占据金山银矿一百年,百年后还不是尘归尘土归土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其他类型推荐阅读 More+
不败王歌:末日异能降临

不败王歌:末日异能降临

搜寻美好
(异能+末世+隔壁王歌,开篇即满级,满级即掉级+无系统)当王歌脸上的金色面具浮现,王歌的意识就像进入梦境,他将化身迷一般的面具男子。 他就是那个在希望与绝望、光明与黑暗、力量与无力、生命与死亡之间追逐与挣扎的风流男子,无论在绽放还是终焉中,都将留下了一段永恒的记忆! 有想要让自己加入本书世界的,可留言定制角色,包你顺着网线来打我! FLAG:王歌的确是不败的,本书里他绝不会被敌人打败! 本书里王歌
其他 连载 56万字
渣攻逃婚后大美人和大佬协议结婚了

渣攻逃婚后大美人和大佬协议结婚了

闲狐
宜城整个豪门圈子都知道,周严身边有只漂亮的金丝雀叫余思量,周严把他捧在手心,对他千依百顺,甚至为了金丝雀跟家里闹翻。婚礼当天,周家人大闹婚礼,扬言不取消婚礼就跟周严断绝关系,所有人都以为周严会选择余
其他 连载 6万字